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福建省、江西省、安徽省之后全国第4个关于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的省级地方性政策文件。
《意见》的出台旨在着力破解广西林业企业以及林农融资难、林权资产处置难等问题,帮助广西建立完善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降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助力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
《意见》明确指出,林权收储机构可直接为其他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消除了各金融机构关于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是否需要融资担保牌照的顾虑。《意见》还对规范设立林权收储机构、规范林权收储担保运行机制、健全林权收储担保风险监测机制、建立林权收储担保的部门协调机制等作出具体要求。(任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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