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是落实“五大任务”、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退化草原休养生息、加快恢复草原植被的根本措施,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必然要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构建了齐抓共管的格局,扎实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 明确任务目标,落实网格管理。制定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措施19条,印发《2023年全市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方案》,从责任主体、部门监管、宣传引导、巡查执法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全市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任务目标。开展护林员(草管员)岗位培训,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护林员(草管员)的工作任务,划定履职范围,精准落责。研究完善《护林员(草管员)考核管理办法》,不定期组织护林员(草管员)抽查考核,对缺岗、脱岗和履职不力的护林员(草管员)依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工资扣除,不称职的予以调整辞退。 大力宣传引导,精准信息公示。开展为期1个月的“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宣传月”活动,在禁牧、草畜平衡区的主要路口、村口、山口设立明显的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标示牌。依法公布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行政村名录,草畜平衡区行政村适宜载畜量及各户最大养殖羊单位数量,明确告知每户最大养殖数量。苏木乡镇与饲养大户签订禁牧责任状和承诺书,确保饲养大户起到带头遵守禁牧规定的示范作用。 加强巡查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大监管力度,成立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暗访工作组10个,对暗访发现的7个旗县10起违规放牧问题进行了通报,敦促各地落实整改。加大禁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实施警告40人,行政处罚29起,共计罚款14300元,对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两名村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分,对3名护林员进行调整,各地违规放牧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明显减少。向社会公布禁牧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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