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的考核管理,凸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成效,按照 重点突出、体现主体、从严适度、简便易行 的原则,我局组织生产单位及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200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见附件1),并对成灾标准中相关指标进行了界定和说明(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 十二五 防治目标顺利实现。在标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1.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2. 指标界定与有关说明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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