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广西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坚持生态优先、防治并重,尊重自然、科学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科学防控、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全面防控互花米草危害。 互花米草是我国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中最严重的入侵植物,根据2022年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现存互花米草约1186公顷,分布于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港口区、钦南区。 根据方案行动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力争完成互花米草综合治理260公顷,防城港市、钦州市率先实现存量清零。2024年互花米草清除率达到60%以上。2025年互花米草基本实现清除,扩散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部署了六个方面重点行动。一是开展互花米草调查。全面摸清互花米草分布现状、生长状况、危害程度等情况。二是科学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有步骤、分区域、差异化地开展互花米草防治,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治理后的生态保护修复。三是加强互花米草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互花米草监测网络,提高互花米草动态监测能力,实施互花米草治理全过程跟踪评估。四是加强互花米草潜在分布区域防控。开展互花米草扩散蔓延预测研究,强化互花米草联防联控。五是强化互花米草防治科技支撑。开展互花米草综合防治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强互花米草治理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六是完善互花米草防治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巡护和风险预警机制,出台相关互花米草防治标准,鼓励政策和制度创新。 方案强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建立“部门协作、各地合作、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互花米草防治责任主体,组织编制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案)或预防控制实施细案,组织开展本区域互花米草年度监测和治理成效评估。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中央引导、地方为主、政策激励、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互花米草防治工作。三要严格目标考核。将互花米草防治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四要构建长效机制。成立互花米草防治专家委员会,建立全民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全社会形成防治合力。(欧诗玥 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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