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教育卫生人才的奖励是细则的一大亮点。记者了解,细则新增教育卫生人才认定范围,并提升相关奖励标准。将教育优秀人才、医学优秀人才、卫生英才安家补贴标准翻倍,调整为100万元;新增教育后备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安家补贴标准为60万元。此外,高层次卫生人才还可额外申请最高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新增“百余项”高层次人才认定条款 认定标准全面拓宽 结合南沙区内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全面拓宽,新增认定条款达百余项。在获得奖项方面,新增各行业领域知名奖项。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使人才评价与南沙产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评价条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并取消高端领军创业人才在南沙“全职”工作限制,鼓励支持拥有创业意愿、具备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到南沙开展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有机融合。 此外,加大对高学历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对世界排名前150名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生及工作两年以上的境内博士生,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项目资助)的博士后出站人员,认定为青年后备人才,可申请200万元安家补贴。 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奖励翻倍 最低补贴60万 细则新增教育后备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层次,将实用性较强的优秀人才如省级专业能力大赛获得者、取得卫生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人才纳入认定范围。并提升相关奖励标准:教育优秀人才、医学优秀人才、卫生英才安家补贴标准翻倍,调整为100万元;新增教育后备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安家补贴标准为60万元。此外,高层次卫生人才还可额外申请最高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为激励“现有人才”继续扎根南沙创新创业,贡献智慧力量,细则对2017年1月1日前进入南沙工作的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支持。 在人才公寓申请方面,细则将申请对象拓宽到助理级职称及高级技工,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租金标准由不高于市场价的70%调整为50%。申请条件由“市内无房”调整为“区内无房”,并取消申请对象3年内在本市未转移或出售过房屋的条件限制。 此外, 新引进人才申报住房补贴,年龄再放宽 社保纳税时间要求再降低。新引进落户工作的学历人才申报住房补贴,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要求由1年缩短为3个月,学士年龄由未满30岁调整为35岁,硕士年龄由未满35岁调整为40岁,博士年龄由未满40岁调整为45岁。 据了解,南沙此前先后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启动全区人才政策兑现工作以来,先后开展了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骨干和高管人才奖励、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高层次教育和卫生人才认定、人才公寓申报等政策兑现工作,仅2019年发放奖励金便达3.57亿元,共奖励7256人。此次推出“升级版”既是对原人才政策和“南沙人才战疫8条”的延续和补充,更是南沙人才政策体系的全面优化提升,将以最优政策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南沙创新创业,促进人才发展赋能南沙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据悉,南沙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各项政策申报指南,预计5月下旬陆续启动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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